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77-2021);
二、《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78-2021);
三、《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79-2021);
四、《家具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80-2021);
五、《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81-2021)。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5月1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5月13日印发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纺织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纺织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纺织服装、服饰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工业锅炉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以煤、油、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 65 t/h 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 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等工业生产及民用供热的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工业锅炉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时,可参照本标 准中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工业锅炉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时,可参照本标准 中燃油锅炉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工业锅炉污染防治。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涂料油墨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涂料油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 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合成树脂生产及改性的生产装置。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家具制造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家具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 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木门窗制造工业、定制家具制造工业、家具制造工业配套的集中式喷漆工厂、木玩具制造工业以及 其他有涂装工艺的木质、竹质工艺品制造工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塑料家具制造工业的污染防治。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汽车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汽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 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工业生产中铸造、电镀工序的污染防治。